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我校普通高校认定类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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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项目负责人:
2024年下半年我校普通高校认定类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受理课题为2020-2023年度广东省教育厅立项的普通高校特色创新类项目和普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
二、结题条件
凡已完成项目研究工作、符合下列结题条件的可申请结题:
(一)已经完成预期研究任务,具有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争议的成果;
(二)项目成果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
三、结题材料提交要求
请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交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发送到科研处邮箱:3314745055@qq.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 项目名称 2024年省级普通高校特色创新类(普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项目结题材料”。
1. 结题材料包括:(1)结项审批表;(2)课题申请书复印件;(3)项目合同复印件;(4)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其他研究成果的复印件,公开出版的专著提供原件);(5)开题报告;(6)中期检查报告;(7)结题总结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8)事项变更申请批文等材料,如无事项变更则不提供。
2.请申请人按附件中结题材料目录顺序规范装订,并加装封面。
3. 如有成员变更、延期等申请的,请项目负责人填写《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经所在部门审核签章后将纸质版(一式三份)交至科研处审批。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3098480。
附件:2024年省级科研项目结题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