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江门市基础与理论科学研究类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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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江门市基础与理论科学研究类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19〕1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江府〔2019〕24号)的有关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咨询机构等公益性、公共性研究机构科研能力和面向经济社会的支撑服务能力,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江门市基础与理论科学研究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医疗卫生领域项目除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通过江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stpro.jiangmen.cn/)按时提交项目申报书和可行性报告等申请资料。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是在本市辖区内注册、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服务机构等事业单位及高新技术企业,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条件,有配套的项目实施环境和相应的自筹资金。
(二)项目须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自行申报。
(三)鼓励多单位整合优势科技资源,联合申报。
(四)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达到2项及以上的负责人或有在研项目逾期未提交结题申请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
(五)项目实施期不超过3年,实施期内预期实现的技术指标、自主知识产权确实可行。
三、申报程序
(一)帐号获取。项目申报人从科研处的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项目申报人按照系统提示更新个人信息后,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项目申报。申报人通过网络填报、提交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附件材料,经学校及市科技局逐级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再下载申报书pdf文件进行打印方才有效。纸质申报书中项目组主要成员亲笔签名,合作单位在申报书规定的栏目加盖公章后,由学校统一在承担单位意见处加盖公章(学院(部)不需要盖章)。申报纸质材料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2份。
(三)立项验收。获得立项的项目,需登录江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填写合同,并按合同要求完成项目并进行验收,项目成果可以论文发表或专利受理等形式体现。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至4月15日;学校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4月20日。
申请项目经学校审核后,填报汇总表于4月16日前发至科研处邮箱3314745055@qq.com。申报纸质材料递交时间另行通知。
五、和记娱乐手机版下载的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施妙莲3397359;蔡文杰3129633
技术咨询:甘锋3377682
学院科研处:简尚添 3098480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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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江门市基础与理论科学研究类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 |
推荐单位(盖章):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申 报 单 位 |
项目简介(300字以内)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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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21年3月15日